股票术语投资中为何需要稀释每股盈利

发表时间: 2024-03-02 18:21:53 作者: 杏彩体育官网登录入口下载

  其实,稀释每股盈利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盈利的影响,避免该指标虚增给投资者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其中,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持有者在报告期间或者是以后的期间内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而在我国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

  稀释每股收益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方面。上市公司只需要仔细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份及相应时间的权数,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进行计算;

  如果是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来融资的时候,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而在其他经营业绩以及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够直接进行稀释每股盈利的,比如说海澜之家在06年8月发行的4.3亿的可转换公司债,第一年票面利率仅仅是1.4%,而第二年上半年基本每股盈利是0.223元,在6月底依然有1.96亿元的可转换债,所以稀释后期末股本约3.23亿股,稀释每股盈利相应下降到了0.196元,稀释作用是12.11%。

  同理,06年9月金发科技进行股票期权激励,直到16年最新行权价格是6.43元,低于当期普通股票的平均市场行情报价,能够准确的看出股票期权同样具有稀释性,特别是在07年上半年的基本每股收益是0.32元,进行计算不难发现,股票期权在经过转换之后其加权平均数大约5000万股,稀释每股盈利相应下的到0.29元,其稀释左右在9.38%。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对于盈利的企业,当其发行的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行情报价时,就具有稀释性,相反,对于亏损企业,会增加普通股股数,导致每股亏损金额减少,产生了相反的稀释作用,这样就不应该计算稀释每股盈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