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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农(动防)罚〔2020〕34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表时间: 2024-05-23 23:44:59 作者: 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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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鲍续而投诉对福州市仓山区福旺财宠物店涉嫌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在现场检查发现已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四联疫苗及无菌稀释液空瓶及注射器,在该店出货记录本中发现有疫苗相关记录,8月14日对当事人曾令稳进行询问,其承认没有动物诊疗许可证,存在违法注射疫苗的事实,出货记录本中记录的两次注射疫苗共收费160元,8月21日对曾令稳做补充询问,其承认已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四联疫苗及无菌稀释液空瓶是给消费者鲍续而的宠物狗使用,8月26日对消费的人鲍续而进行询问,其提供了与福旺财宠物店王礼玮聊天记录及疫苗注射转账记录。9月9日对福旺财宠物店王礼玮进行询问,其交代了鲍续而宠物买卖相关经过,9月15日对曾令稳做补充询问,其承认对鲍续而宠物狗注射四联疫苗并收费60元,给别的客户(忘记客户名字)的宠物注射狂犬病疫苗并收费60元。综上当事人注射疫苗违法来得到的共计2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来得到的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或者违法来得到的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和我局自由裁量权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法来得到的在五千元以下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5000元罚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立马停止诊疗活动,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广达路营业部(账号:7)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