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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严查风险货品风险化学物品:铅酸蓄电池、甲胺、2K丙烯酸烘漆

发表时间: 2024-02-13 01:30:20 作者: 品质保证

  近来,河口海关关员在河口口岸一般交易途径对一票出口铅酸蓄电池施行查验时,关员发现部分品牌铅酸蓄电池无风险货品包装容器运用判定陈述。

  近来,沧源海关关员在永和口岸一般交易途径,对520桶申报出口为“润滑油”的货品进行查验时,发现其间501桶实践形状特征与润滑油存在比较大差异,经判定为甲胺,属风险化学品,合计约10吨。

  近来,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途径抄获风险货品一批,包含2K丙烯酸烘漆5箱、稀释剂系列-Ⅳ类5箱、聚氨酯固化剂1箱、丙烯酸清漆系列5箱等。

  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上述货品罐体均标有易燃、健康风险、皮肤刺激物、腐蚀性物质等字样,经判定为第3类风险货品,随即派员全程监督上述风险货品运离海关邮检作业场所,存入有危化品存储资质的库房。

  出口企业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第十七条、《风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令》第六条第三款、《关于进出口风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查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的规则。现在,该案已移送处置部分处理。

  海关提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及其施行法令有关法律法规,出产出口风险货品的企业一定向海关请求包装容器的运用判定,运用未经判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风险货品禁绝出口。关于不合法出口风险货品的行为,海关将严厉打击。